
发布日期:2022-04-25 11:03 点击次数:65
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
落实防疫抗疫政策
筑牢安全防线
是首要任务
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
公安机关
将依法严厉打击
近期
滕州又有多人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
1、案例
4月16日,鲍沟镇村民葛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、命令,在明知疫情期间需自我居家隔离管理要求的情况下,强行将张贴在自家住宅大门上的政府封条破坏后私自外出,被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制止。滕州市公安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(一)项之规定,给予葛某某行政拘留五日、罚款200元处罚。
2、案例
4月10日,杨某某在途经防疫卡点时拒绝佩戴口罩,拒绝配合工作人员登记,强行冲闯防疫卡点并撕扯工作人员,打砸卡点警示牌、隔离锥等物品。滕州市公安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(一)项之规定,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九日处罚。
3、案例
4月7日以来,滕州市龙泉街道董村的孙某某、李某某二人在明知滕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发布了《关于开展全员集中核酸检测的通告》的情况下,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,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沟通无果。滕州市公安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(一)项之规定,给予孙某某、李某某行政警告处罚。